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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也有补助,常州市对0-14岁其他残疾儿童进步康复救助标准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工耳蜗网 点击数 243 更新时间:2019/7/1 3:02:02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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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6日,我市召开消息发布会,介绍市当局近日出台的《常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相干情况。根据这一实施办法,我市将对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并为残疾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提供补助。 实施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发布会上,市残联副理事长王丹丹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实现了3个方面的突破:一是进步救助标准,在实行我市原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将救助标准进步17%-20%;二是扩大补助范围,为0-6岁听力残疾儿童自费植入人工耳蜗提供一次性补助,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补贴4万元/人,其他家庭补贴2万元/人;三是规范操作流程,对申请审批、训练评估、绩效评价和经费结算进行规范,残疾儿童康复审批权限由市级调整到辖市(区)级残联,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定点机构救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我市于2007年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经过两次提标扩面,实现了0-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全覆盖,残疾儿童康复状态得到明显改善,受到残疾儿童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表彰。但是,仍有一些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得到及时、持续的康复服务。 此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对残疾儿童实施康复的紧张保障,也是保基本、兜底线的一项紧张民生制度安排,将使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用的康复训练与治疗,对促进脱贫攻坚和周全小康社会建设具有紧张意义。 (朱雅萍 吴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