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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人工耳蜗没办法报销?那是因为你没做这件事…… |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1181 更新时间:2017/12/30 7:09:41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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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11条留言作出回复。其中,有涉及到人工耳蜗报销的一个问题很有普遍性,很多听友也向人工耳蜗网咨询过类似的问题。 先来看看问题和答复:(为方便大家理解和注意,人工耳蜗网小编进行了分段和强调,答复内容未作改动) 【网民留言】我家是抚州市乐安县一个农村家庭,我小孩去年8月份出生就查出重度先天性听障,医生给的建议是必须做人工耳蜗。小孩于今年3月11号做的手术,手术费住院费跟耳蜗费用一起花了二十三四万,这些钱是我们找亲戚朋友东拼西凑借的。7月份拿着出院小结清单到县医保局去报销,医保局、残联、计生委、民政局跟踢皮球一样,到最后结论是只给报手术费跟住院费,只能报三四千块钱,这种报销比例真接受不了。而跟我小孩一起做手术的有8个小朋友,分别是吉安、鹰潭、赣州等地方的,他们报销的钱都已经到账了,都报销了9万多。我想说的是整个江西的报销政策不是应该都一样嘛,而且政策不是应该越来越好的嘛,往年做耳蜗的都有报的。 【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留言,领导已交给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是乐安县山砀镇今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您小孩今年3月在南大一附院实施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根据您提供的报销票据,总费用共18.8万元,其中人工耳蜗费用17.6万。 1.根据《江西省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规定:实行自愿救治和经费分担原则,即聋儿家长或监护人自愿向残联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聋儿(人工耳蜗)康复项目申请表》,自愿签署《项目知情同意书》,到省协调办安排的定点医院、定点筛查机构进行相关医学检查、言语和行为评估,在术中使用由中国残联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定点医院的人工耳蜗。由于您在术前未向县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聋儿(人工耳蜗)康复项目申请表》,未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手术,使用的不是中国残联统一采购的人工耳蜗,所以县医保局等部门根据《方案》规定,无法给您报销医疗费。 2.同时,根据今年医保三大目录规定:人工耳蜗为自费材料费,医保也无法进行支付。 3.但鉴于您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经研究同意,可参照《方案》中“儿童人工耳蜗手术实行单病种费用定额管理,人工耳蜗每人每台7万元,手术治疗费每人1.2万元,农村患儿人工耳蜗费、手术费由新农合报销70%,个人负担30%”的规定,为您报销5.74万元医疗费。 4.另外,您通过新农合报销后剩余的医药费可以到县人保财险公司和民政局进行报销。但由于这部分医疗费报销不属于“一站式”同步结算范围,所以,您可办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报销的相关事宜,尽可能减少医疗费支出。 前不久县委办已向您详细介绍了相关报销政策,得到了您的认可,您表示会尽快回来办理相关手续。下一步,县委办将继续关注您的医药费报销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县委办干部***。 ------ 问题和答复看完了,在此,小编再次提醒大家,这个情况不止是江西出现哦,无论你是在哪个省哪个地区,如果需要办理人工耳蜗的报销,记得一定要: 提前到当地残联提出申请,填写《聋儿(人工耳蜗)康复项目申请表》, 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手术, 使用的中国残联统一采购的人工耳蜗 否则,以后报销时可就比较麻烦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