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制订了《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据记者了解,2018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听障儿童救助年龄范围由0-6岁扩大到所有法定年龄儿童,即18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少年,充分保障所有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扩大了康复救助范围,切实降低了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门槛,这无疑是给更多的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
此次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宣布,更是明确了听障儿童少年的申请条件、补助标准以及进行手术的定点医院等内容。即日起,吻合条件的聊城听障儿童少年即可上报申请。
救助对象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的年龄 18 周岁以下, 经评估适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重度以上听力残疾儿童。
二、吻合植入人工耳蜗有关条件,筛选标准见《山东省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筛查标准(试行)》
如何申请人工耳蜗
听力残疾儿童监护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一)持身份证、户口本等证实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二)自行登录“山东省残疾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网站提交申请,网址:www.service.sddpf.org.cn。
手术实施
相干单位在初筛所有项目后,效果为“通过”者,由监护人联系定点医院进行手术; 手术医院将组织术前复查,复查通过者择期手术;复查未通过者,项目不提供补贴,其在医院所发生的相干费用自行承担,由市残联关照监护人停止项目救助。
定点筛查医院共5处:
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2.山东省耳鼻喉医院
3.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4.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5.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