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关照》(浙残联发〔2016〕11号)
《关于周全实施杭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的关照》(杭残联康复〔2016〕27号 杭财社会〔2016〕50号)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当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关照》(西政办〔2017〕128号)
西湖区户籍并持有有用残疾人证的0-6岁残疾儿童。
1、省级人工耳蜗项目:1-6岁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手术费12000元补助;
2、区级人工耳蜗项目:听力残疾儿童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以内的给予人工耳蜗30万元的补助,其他家庭给予50%的补助;
3、两项政策不同时享受。
1、申请人到所在村社登记,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材料;
2、村社将材料上报至镇街残联审核;
3、镇街残联上报区残联审批。
1、户口薄及有用残疾人证原件;
2、区级人工耳蜗术项目需提供申请表、相干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购置人工耳蜗合同。
每年7月申报。
1、各类证件原件由村社现场审核把关;
2、省级人工耳蜗项目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
3、省级项目和区级项目不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