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安徽在线
2010年,赤峰市争取和完成国家项目资金1908.5万元,用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把赤峰作为试点地区之一,重点组织实施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通过项目全年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1169人(次)、发放托养补贴款68万余元。同时还筹集资金80万元,在元宝山区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的建设工作。残联与松山区玉龙街道和宁城大双庙镇一肯中村共同开展结对扶贫活动,共投入20余万元,帮助两地街道社区建起残疾人康复站。
“十一五”期间,政府对于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养老和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效果。其中,免费为1.2万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467名低视力患者免费配发助视器,并对残疾儿童和家长进行培训;赤峰市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1.5%;扶持贫困残疾人近1.2万,安排就业1339人。全市148个苏木244个社区、2046个嘎查(村)基本实现残协组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