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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康复项目纳医保 造福479万残疾人
作者:未知 日期:2011年02月08日 来源:互联网   录入:admin    

来源:江南时报

  残疾人的康复锻炼非常重要,但以往因为费用的问题,绝大多数残疾人根本不舍得花钱去康复中心进行锻炼。如今,这个问题在江苏得到了圆满解决。今年1月1日起,江苏省将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儿童孤独症、听力语言训练、电子耳蜗、假肢、助听器等耗费不菲的康复项目及辅助器具,已经纳入了医保范畴。

  残疾儿童家长:

  “这下可好了”

  家住南京后宰门的小力(化名)今年5岁,患有先天性耳聋。这几年来,为了不影响孩子的语言功能,小力的父母四处求医,但效果都不理想,无奈之下只能给孩子装了一个电子耳蜗。“我们家本来经济条件就不好,所以我们只能给孩子装一个5万块钱的国产电子耳蜗,再加上后期的语训、使用费用,全家人都觉得快喘不过气来了。”昨天,当小力的妈妈得知,江苏省已经将电子耳蜗纳入医保范围后,连问了记者几遍:“这是真的吗?”说完,这位年轻的妈妈眼圈红了。据小力的妈妈说,自从孩子查出患有先天性耳聋后,他们全家为了给孩子筹集配电子耳蜗以及植入手术的相关费用,已经花光了全部的积蓄,“现在可以进医保了,我们终于可以喘口气了!”

  与小力相比,来自宿迁的8岁男孩小伟(化名)更是让人揪心。几天前,记者在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的一家民营残疾儿童康复中心采访时,一个多小时里都没有听到小伟说一句话。小伟的妈妈哽咽着告诉记者,小伟患有严重的孤独症,“有时候一两个星期都不说一句话。”为了给孩子治病,小伟的妈妈两年前辞了职,在南京租了房子陪儿子,每天到附近的康复中心去给小伟训练,风雨无阻。小伟的妈妈说,她现在没有收入,每个月在南京租房、吃穿的费用,全都依靠在苏州打工的丈夫,“每个月最少也得花2600块钱。”听说今年江苏把孤独症康复也纳入了医保,小伟的妈妈高兴得第一时间给丈夫打电话,不停地说:“这下可好了,这下可好了……”

  据介绍,此次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出台的《江苏省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适用对象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需医疗康复的参保(合)人员,需抢救性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需适配辅助器具的持证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为符合规定的部分医疗康复项目,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肢体、视力残疾人和0-6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在支付标准与费用结算中,《办法》规定: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自付比例;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自付比例;假肢、矫形器、助听器、电子耳蜗和助视器等辅助器具适配按照城镇医保50%,新农合30%的比例报销。康复治疗的参保(合)人员持卡就诊实行即时报结。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要提供相应的结算清单,结算清单须经本人或家长签字。医疗(康复)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支付给定点医疗(康复)机构。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费用的结算:康复治疗的参保(合)人员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城镇医保或新农合基金支付的部分,纳入城镇医保或新农合的基金结付,具体结算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暂时未能实现即时结报的跨地区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凭正规发票至各统筹地区城镇医保或新农合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据介绍,此项新规将长期困扰残疾人家庭的儿童孤独症、听力语言训练、电子耳蜗、假肢、助听器等耗费不菲的康复项目及辅助器具,也首次纳入医保范畴,将惠及江苏479万残疾人。

  康复科医生:

  我们与患者一样高兴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科的一位主治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平时的诊疗实践中有太多这样的实例,一些明明有康复可能的患者,因为费用的问题不得不放弃康复训练,结果是残疾越来越重、花费越来越高。“现在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了,不光是这些残疾朋友高兴,我们这些医生也跟着高兴,为这些残疾朋友能多多训练、减少痛苦而高兴。”这位医生称。

  江苏省人民医院康复科的一位医生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他仔细研读了《江苏省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发现这项新政涉及的项目非常广,“脑梗、脑外伤患者,脊髓伤患,骨折病人,以及患有颈、肩、腰、腿慢性病的老年人,都要用到这些项目。现在这些都能进医保报销了,这些人群可以得到及时的康复治疗,真是太好了!” 这位医生告诉记者,“以后临床上再遇到这样的患者,我们就可以更加大力地向他们宣传康复治疗的重要性了。说真的,对于这项新政,作为医生的我们与患者一样高兴。”

  南京现状:白内障等康复项目已可以报销在湖南路一家服饰公司工作的李先生,从小就有腿部残疾。谈到康复训练,李先生告诉记者:“谁都知道康复锻炼有好处,但以前费用这么高,又有多少人能够支付得起呢!”据李先生介绍,他平时经常与身边有相同经历的残疾朋友们聊这个话题,但每次聊到最后基本上都是一声叹息:“反正也做不起,就当是过过嘴瘾吧!”

  采访中记者得知,早在一年前,省政协委员赵斌就在“两会”前递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残疾人基本康复纳入医保。赵斌委员表示,他自己也是残疾人,又在残联工作,所以非常了解残疾人的心思。“只有纳入医保,广大残疾人才舍得、愿意去做康复,这是经济上、更是心理上的重要支撑!”赵斌说。

  据赵斌介绍,目前江苏省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至少有300万,约占残疾人总数的64%。如今,江苏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已基本实现,残疾人也包括在内。但残疾人是特殊群体,除了基本医疗,还迫切需要特殊的康复治疗,以减轻残疾程度,提高生活质量,更好地融入社会。

  值得欣喜的是,赵斌委员的提案递交不到一年,2010年底,江苏省人社厅、卫生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就联合制定并正式出台了《江苏省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实施办法》,将孤独症等4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运动疗法等18种医疗康复项目以及假肢等6种残疾人辅助器具等纳入医保范围。据了解,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对于江苏省的这项惠民新政,南京市残联刘金荣副理事长连连叫好,他告诉记者:“我见过有些家庭因为需要康复医疗,花了大量的费用,导致不堪重负,因病返贫,这个政策绝对是雪中送炭的好事。”那么,江苏省的政策何时能在南京落地呢?省人社厅的专家介绍说,纳入城镇医保的项目会在全省实施;纳入新农合的项目,如医疗康复也将在全省实施;定点康复机构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将在苏北一些城市试点后在全省实施。

  另据介绍,目前南京对一些大病已经有报销政策,比如白内障、0-6岁儿童的抢救性康复等都已经可以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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