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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作者:王薇 日期:2016年02月03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录入:毛毛虫

本报讯(记者 王薇)近日,本市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0年,本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将更加完善。生活中,残疾人低保将实现全覆盖;就业中,将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教育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

《意见》对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的政策落地实现了突破,首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市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杨泰峰解释说,现在有一部分重度困残疾人,由于无法离开监护人或没有房产,导致他们只能和父母一起生活,但由于父母拥有一定收入,因此不具备纳入低保家庭的资格。今后,这些贫困重度残疾人就可以单独立户享受北京市低保补贴,以及相关保障政策了。

针对残疾人就业仍然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短板这一问题,《意见》中指出,到2020年,实现所有市属党政机关、各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至少安排一名残疾人就业,并且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政府采购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产品或服务,到明年底,各区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辅助性就业机构。

在残疾人教育方面,《意见》要求本市全面建设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确保每名残疾儿童能够接受1至3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有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就近进入普通学校学习。同时,要在2020年前持续推进高中阶段残疾人免费教育,建立完善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的全覆盖资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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