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月26日消息:两年前,市政协委员游闽健为残疾人优惠乘车向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讨红包”的对话,至今仍刻在记者的记忆中——孙建平说:“要解决残疾人优惠乘车,就应该由残联提出操作办法,同时残联承担一部分对公交公司的资金补贴。”游闽健则回复说:“钱从哪个口子出的问题,没完全说服我,不管是残联还是建交委,不应该分得那么清楚。”
昨天中午,上海“两会”政协委员现场咨询活动上,市政协委员游闽健一到现场就赶到市交通委的摊位前,询问“红包”落实情况。
“残疾人朋友反映‘红包’还没有拿到手,具体怎么样了?”交通委摊位本就人头攒动,闻讯而来的多路记者长枪短炮一通“招呼”。孙建平说:“咨询会实行首问责任制,我一定会负责。”
5年前的“两会”前夕,游闽健曾接到一位残疾市民的来电,反映上海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能给予优惠,而全国其他大城市已经做到完全免费或优惠。游闽健为此连续4年递交提案,呼吁上海跟进。
游闽健的依据是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据游闽健调研,目前华东六省一市,除上海外,都已对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给予免费或优惠,而4个直辖市中也只有上海未施行残疾人保障法中的这条规定。今年,他连续第五年提出这一问题:“这件事已拖了很多年,残疾人优惠换乘是法律规定的、也是应该给予的一种人文关怀。”
孙建平回应,目前已经明确采用补贴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市交通委会同市残联开始研究其他残疾人士乘车优惠方式,初步考虑:按照不同等级的残疾证,定期发放相应优惠补贴。另外,针对视觉残疾人士,市交通委也将在摸底后,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
“具体操作到哪一步了呢?”游闽健继续追问。孙建平解释道:“现在还在请残联一起操作。另外,我们这次想设计一个比较完整的公交优惠体系,原本希望按照‘补需方’的原则来设计,但是专业部门的意见和我们的评估显示,可能‘补供方’比‘补需方’更合理。”
游闽健听后说:“我也了解到交通委正在考虑未成年人优惠乘车以及60岁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的问题,但是残疾人更需要城市的关心。”最后,孙建平表示:“我一定把你的意见转达到相关部门,也会督促我们自己做好这件事情——我们也希望尽快落实。”
离开交通委摊位时,游闽健笑说:“这次有些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