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残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就业惠民年”主题,扎实推进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民生工程,筹集资金685万元扶持残疾人发展生产,实现居家就业创业。
一是持续实施残疾人“幸福创业人才工程”。从2013-2014年,每年实施“幸福创业人才工程”,对全市100名实现创业的残疾人现代农业主、个体工商户(含小微企业主)及盲人按摩业主给予10000元创业资助。目前,全市已落实资金240万元,对260名残疾人进行创业资助。彭山县观音镇果园村残疾人李永伟通过创业扶持资金,改良葡萄品种,扩大种植面积,并成立了全县第一个以残疾人为法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彭山区自强葡萄专业合作社”,会员达80余户,其中规模20亩以上残疾人葡萄种植大户达11户。
二是实施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项目直补。市残联印发《眉山市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补项目实施方案》,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协会)的残疾人给予1000元/人补贴,对从事适度规模种养项目的残疾人给予500/人元补贴。全市落实资金310万元对2622名残疾人居家就业(创业)项目直补,完成省定任务数的119%。
三是开展扶贫贷款贴息。自2008年全市列入康复扶贫贷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以来,已有2700多名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在落实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基础上,市残联制定《关于做好眉山市2014年农村残疾人扶贫贷款到户贴息工作的通知》,会同市财政再落实扶贫贷款贴息资金70万元,对未享受2014年康复扶贫贷款的残疾人给予1年创业和发展生产贷款贴息。
通过实施资金扶持,全市残疾人创办企业5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专业协会34家,规模化种养殖场5个,带动39643名残疾人实现居家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