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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慈善“复聪行动”接受申请
作者:佚名 日期:2013年09月09日 来源:中国江苏网   录入:毛毛虫

 

为进一步关心帮助贫困残疾儿童,9月初,江苏省镇江市慈善总会和市残联联合开展慈善助残“复聪行动”, 对符合医学条件的贫困家庭聋儿安装高品质助听器,帮助他们提高残余听力,并为贫困家庭7-8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训练资助。

此次接受救助者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为,凡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南山联合社区)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本项慈善救助:执行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的残疾儿童;执行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家庭的残疾儿童;持有市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家庭的残疾儿童;城乡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相当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两倍以内)的残疾儿童。

救助范围及康复训练标准为,资助对象经辖区及辖区以上医院确诊的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8周岁以下有残余听力,且测听值在70-110分贝的儿童,安装高品质助听器,高品质助听器每只约1万元左右;为贫困家庭7-8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训练资助,训练标准、资金按省定标准实施,救助金额低保家庭承担总费用的5%,低收入家庭承担总费用的10%,其余由市慈善总会全额承担。具体为:听力语言残疾康复训练:1.4万/人·年;孤独症康复训练:1.2万/人·年;智力残疾康复训练:1万/人·年;肢体残疾训练:1万/人·年;视力残疾训练:0.5万/人·年;多重残疾训练:1.6万/人·年。

这次活动从今年9月开始组织申报、筛查、审核。慈善助残“复聪行动”由市慈善总会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对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镇江市残联、各区残联和市残联确定的定点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市、区慈善机构和残联负责对受助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具体申请审核程序为: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凭相关证件(如《低保证》、《特困证》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件以及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调查核实后填写《2013年慈善助残“复聪行动”申请审批表》,经乡镇、街道和区残联、区慈善初审并加盖公章,报市残联和市慈善总会联合审批。救助对象初定名单将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和“镇江市残联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然后确定为正式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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