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工作在去年将632名重度残疾儿童纳入福利机构集中救助抚养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接收了271名,总数达到903名。
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总数达到903名。残疾儿童救助抚养是对我省连片特困地区58个贫困县具有本地户籍、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农村困难家庭0—14岁、肢体一二级残疾或智力、精神一级残疾的儿童实施救助抚养。被救助抚养的重度残疾儿童,享受所在福利院养育的孤残儿童同等的生活、医疗、教育待遇,执行每人每月840元的救助抚养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