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元旦起,广州市将提高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标准目前仍为全省最高,低保家庭且为重度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300元。
据悉,2013年元旦起提高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主要对象和标准是:低保家庭或本人无经济收入的1、2级重度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25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的1、2、3、4级持证残疾人和低保家庭的3、4级持证残疾人,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3、4级精神或智力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150元。
据市残联有关负责人昨天介绍,目前,深圳有残疾人7.5万余人,其中,低保残疾人近800人,重度残疾人约3万余人。深圳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对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困难群众的扶助工作,不断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为有困难的残疾人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大多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均有保障和改善。但同时仍有相当数量的残疾人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与普通健全人的困难相比,他们还增加了治疗、康复、购置必需的功能替代用品用具等费用支出,需要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对此,我市从2002年8月30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办法》。办法规定深圳户籍残疾人特殊困难救济补助的标准:一是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定额补助200元;二是享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每人每月补助医疗康复费100元;三是临时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根据实际困难程度每年补助1000元至3000元;四是对考取了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学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至5000元。也就是说,我市残疾人是低保家庭且为重度持证残疾人的,每人每月可领补贴300元。
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该政策已执行了10年,加上深圳物价水平不断上涨,已不能满足残疾人的生活需求。市残联已重新起草了相关文件,并已征求完各区及有关单位意见,目前正向有关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