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无收入的2级重度成年残疾人和精神、智力类残疾人,共1.2万人受益
明年起,无经济收入的2级重度残疾人等3类残疾人将被纳入广州市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同时现有补助标准也将大幅提高,预计共有5.7万人受益。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扩大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提高发放标准的实施意见》。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3年1月1日起,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范围将扩大到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持证残疾人,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持证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新增三类人群包括: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2级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精神、智力类残疾人。
同时,专项补助标准也由现有的每人每月领取补助金50元、90元、180元三个档次,调整为:低保家庭或本人无经济收入的1、2级重度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250元;低收入困难家庭的1、2、3、4级持证残疾人和低保家庭的3、4级持证残疾人,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3、4级精神或智力持证残疾人每人每月150元。初步测算,政策出台后,市区两级政府补助金总额将达1.4亿元,全市共有5.7万余名持证残疾人受惠,其中新增被纳入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的有1.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