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济南继续实施救助贫困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奖励残疾大学生政策。救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每人每年补助住宿费200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每人每年救助600元;高等教育阶段大专生每人每年救助2000元,本科生每人每年救助2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救助3000元。
对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的未享受救助的残疾人毕业生及参加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残疾人,市教育局还将按照大专2000元、本科3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市财政已预拨资金50万元,今年9月开学前,共有1000余名学生将获得救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