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了《青海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特别是申请审批程序、补贴发放形式、动态管理规范、部门联动机制以及监督管理工作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推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据了解,今年1月,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落实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各级民政、残联系统迅速部署并有序开展了全省范围内重度残疾人信息统计及身份复核等有关工作,各地将于一季度末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及相关审核工作,并开始首批资金发放。
青海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规定,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季度直接发给重度残疾人,城镇和农村每人每月分别为100元和50元。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所需的补贴资金和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