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出台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以下简称《计划》),提出2016年实现全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
残疾儿童入学率仅为85.81%
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特教学校144所。特教学校在校残疾学生16096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4850人,残疾儿童入学率仅为85.81%。2014年,全省尚有3463名残疾儿童少年未接受义务教育。自闭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面临入学困难。
针对这一情况,《计划》要求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优先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承担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的基础上,增设孤独症、脑瘫儿童少年教育部(班);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等儿童少年的招生培养能力。将不能到校就读的、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为其量身定制教育和康复方案,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到2016年,全省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
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
针对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计划》提出,要将其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园率。到2016年,残疾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和接受康复教育训练率达到90%。每个县(市、区)应选择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开展残疾儿童随园保教试点工作。
据了解,目前山东省在具有办学资质的机构接受康复与教育训练的残疾幼儿3417人,其中在特教学校学前班的残疾幼儿1396人,有68所特教学校接收3至6岁残疾儿童,占特教学校总数的47%。
《计划》还要求,普通高中要切实做好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并强化技能训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提高残疾人招生、培养能力,为残疾学生提供适合的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学校要突出职业特色,重点培养残疾学生劳动就业能力。
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将提至6000元
据测算,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中小学的8倍以上,方能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行。自2011年起,山东省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100元,提高到3000元,2013年再次提高到4200元。《计划》要求,2015年要达到6000元。
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师资是关键。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存在特教教师编制标准低、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等问题。
《计划》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合理确定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保证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学校配足配齐教职工。师范类专业要开设特殊教育选修课程,培养师范生的全纳教育理念和指导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教学能力。对毕业后自愿到我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3年(含)以上的,其学费由财政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