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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首次出台特殊教育招生方案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4月06日 来源:太原日报   录入:毛毛虫

 

4月1日,市教育局召开特殊教育招生工作会,我市首次专门出台特殊教育的招生方案。

目前,我市有5所特殊教育学校,分别是太原市盲童学校、太原市聋人学校、迎泽区特殊教育学校、杏花岭区特殊教育中心和尖草坪区特殊教育学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备接受特殊教育的基本条件,根据其残疾类型,可以进入专门招收残疾学生的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有关城区培智学校招收本城区范围内的适龄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特教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一般与普通义教儿童入学年龄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但小学入学不应超过10周岁,初中入学不应超过16周岁。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

盲童学校和聋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12人;各城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条件允许的特教学校,可适当扩大班容量。

残疾儿童报名入学所需证件有:户口簿、残疾证;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有原就读学校的,则需携带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资料(证明材料),学校同意接收后办理转学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就读起始年级的还需提供居住证、婚育证、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预防接种证(或体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残疾子女入学就读其他年级的,有原就读学校的则需原就读学校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学生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

市教育局要求,普通中小学校尽可能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小店区、万柏林区、清徐县等人口在30万以上县区,今年要新建特殊教育学校,保证秋季新学期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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