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记者从太原市教育局了解到,2013年太原市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盲校和聋校班容量不得超过12人,培智学校班容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
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难以适应普通中小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其中,太原市盲童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太原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有关城区培智学校原则上招收本区范围内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入小学年龄一般与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年龄相同,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0周岁。对超过入学年龄的学生,可以采取插班或单独编班的形式缩短学习年限。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特殊义务教育,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户口簿或身份证,残疾证,到有关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特异体质学生提交书面说明。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生插班,需出具原学校的成绩及品行鉴定。需寄宿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供本人当年5月份以后在本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