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预约挂号医生前,请先看这里!
您当前位置:人工耳蜗服务网 >> 新闻资讯 >> 聋教新闻 >> 浏览文章
—点击以上小图标,可将本文分享到微博、微信、百度贴吧、QQ好友和空间等处!
聋校思想品德课目标教学
作者:梁晓清 日期:2013年02月20日 来源:互联网   录入:毛毛虫

  •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对教师教学的理念更新、执教能力和创新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德育教育是特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上好思想品德课,让枯燥无味的课堂充满生机和活力,使学生获得课堂品德教育的初步意义。在课堂教学实践中,重视目标教学是提高教学实效所必须的,也是达成预期的教学效果所不可或缺的。教学目标为教学规定了方向,思想品德学科总的教学目标是要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指导学生的道德行为。

    教学目标为教学规定了方向,思想品德学科总的教学目标是要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指导学生的道德行为。教师要准确把握和细化课时教学目标。努力将教学目标落实在教学的各个环节中,紧紧围绕教学目标的达成精心设计教与学的全部活动。在思想品德教学课堂上,可按由低到高的顺序将每课的教学目标分为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和行为目标三个层次。

    (一)认知目标

    认知教学目标的制定,就是要为每个知识点的教学目标应当列出其需要达到的学习水平,并用学生的具体行为加以说明。学生对思品知识的掌握和理解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循序渐进的,根据学生认识事物的规律,可分为“知道、懂得”两个层次。

    1、知道,能回忆再现最基本的知识,既能答说出、写出本课基本道德观点。如《说话要有礼貌》(全日制聋校实验教材思想品德课第三册)的教学目标中的知道目标是:自己能说出常用的“你好、再见、谢谢、对不起、请”等礼貌用语。

    2、懂得,是指初步理解所学道德知识的基本含意,即能正确地解释或说出本课的观点和概念的内涵。懂得是最低层次理解,着重于要学生对道德观点或观念了解透彻后,能利用该道德观点和观念与人交换意见。举上例可以设计成:(1)、懂得“你好、再见、谢谢、对不起、请”等礼貌用语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2)、对人说话有礼貌是尊重别人的表现。

    (二)情感目标

    学生在学习思想品德课的过程中,伴随着道德认识而产生一种内心体验,并逐步实现道德情感的内化,包括“愿意、乐意”两个层次的目标。

    1、愿意,学生首先要对课本中的学习内容感兴趣,有学习新课的强烈愿望。从教育的角度看,要达到这一层次的目标,就是要吸引学生对学习目标的注意;从评价角度看,需要判断学生是否愿意注意这课时的学习目标。思想品德课第三册《说话要有礼貌》中目标有:愿意和喜欢使用这些礼貌用语。

    2、乐意,学生对课文中学习到的道德行为和现象产生的满意、愉快、喜悦或愤怒、厌恶、悲痛的情绪,乐意并积极主动地接受这种情绪。学生将道德感转化为内心的道德需要形成了特定的价值观或责任感。如思想品德课第三册《说话要有礼貌》,要求学生乐意仿照课本中使用礼貌用语的同学的言行,自觉使用礼貌用语;体验到使用礼貌用语的好处及喜悦感。

    (三)行为目标

    思想品德教学中的行为目标,是学生情感内化程度的集中反映,是思想品德课整个教学目标的具体体现,如何把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去,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是学校开设德育教育的最终目标。

    教师在制定行为目标时,要符合学生可操作的水平,目标不能定得过高或过低,语言表达要力求准确、具体。如思想品德课第三册《说话要有礼貌》的行为目标,我们就可以这样描述:1、运用,在日常生活中要使用“你好、再见、谢谢、对不起、请”等礼貌用语。2、养成,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养成自觉地经常使用礼貌用语的习惯。

    教师在制定、实施思想品德课教学目标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制定教学目标要以课程的基本要求为标准,把握教学目标制定的整体性和层次性,以课时教学目的和要求为依据来制定教学目标,最终达到为教学服务的目的。

    2、制定教学目标必须着眼全体学生的发展,能最大限度地适应不同程度的学生的需要。

    3、制定教学目标要考虑到学生年龄特点和特殊需要,既不要超过一般发展水平又要促进其发展,把握好教学目标的“度”,防止过高或过低的两种倾向。

    总之,重视对思想品德课教学目标制定和实施,让目标意识在教师头脑中逐渐形成,围绕课时教学总目标及各个子目标进行教学活动方案设计,再到课堂上进行实施,指导学生自己去感知、体验、领悟及应用。如果真正抓住目标进行教学,那么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效果及目标达成当然是显而易见的。

回到首页
 
上一篇文章:如何培养低年级聋生良好的学习品质
下一篇文章:中班教学中的几个要点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法律声明 | 站内地图 | 关于我们 | 公告与帮助中心 | 联系我们 | 联系站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