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是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各科之中。因此,加强和改善学校德育工作是我们必须去面对和研究的课题。我们应针对聋哑学生的特点,依循其独特的心理规律(即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规律),全面启动和发展学校的德育工作,尽力做到德育工作内容系列化、渠道网络化和形式多样化。
一、明确德育工作的目标
聋校德育要以伦理道德作为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以人类基本的道德准则作为学生的行为规范,以培养聋童的道德情操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聋校德育目标的制定,都必须以尊重聋儿的心理需要和主体作用为基本指导思想。这是聋校德育工作者先遵循的基本原则。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书和育人是两个看似独立,实则却紧密联系的概念。只注重教书,忽略育人,并不能激起学生共鸣,相反还会使学生厌恶学习,出现抄袭作业、言行不一、放肆胡闹、教师在与不在两个样等诸多问题。同理如果用学习成绩的好坏来评价学生的思想品质,往往会导致所谓“好”学生实际上品德并不好,而所谓“坏”学生品德并不一定差的现象。要改变这种局面,教育者应树立正确的教育价值观,看待学生要一分为二,无论是好学生、差学生、都要鼓励他们发扬积极的一面,帮助其克服消极落后的一面,并创造条件使其向好的方面转化。改变那种早晨一到班上第一句话就是“作业做了没有”,如果学生没做完,马上会逼进一句“为什么没做完”,平时作业错了则会说:“为什么又错了,去订正过来,抄两遍”的做法。教师要注重学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注重学生感情需要。
二、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律性道德能力
自律的核心就是要求个体要进行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和自我实践。由于聋童道德价值观念肤浅、多变,广度、幅度和深度都不及普通同龄儿童,他们往往是非难分,易受不同文化背景的影响,效法和模仿意识较强,一般通过他人的脸色、口型和神态为主要依据形成直觉判断,自我约束能力差,加上手语表达的形象性,从而形成道德评判简单化。这就造成:在学校中,简单的认为“偷就是拿”,“勇敢就是去做危险的事”等等单纯的道德观念;离开学校,步入社会后,就容易被社会不良习气腐蚀,好逸恶劳,到处偷窃。因此,要注意培养学生道德认识及自我约束力,注重培养他们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让他们分清是非、对错、善恶、美丑,自觉抑制那些不健康、不道德的行为。根据聋童年龄、年级、性别、耳聋程度及身心发展等个别差异制定不同的教育策略;利用聋学生的视觉优势,通过图片、图书、录象、集会、比赛、黑板报等形式,有意识地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提高道德的认识能力,加强道德直观教育;对道德行为进行从教师评判、师生讨论、聋生群体评判、聋生个别评判到自我评判的过程反复比较(包括错误行为与规范行为的比较及同个行为在不同场合引起不同效果的比较),循序渐进;学科教师特别是语文教师应充分发挥语文的“传道”功能,使语言学习与道德教育融汇为一体。
三、要遵循以身立标的原则,坚持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加强法制教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行动是无声的语言,教师是德育工作的主体。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教师必须要以身立标,不断加强师风建设和师德修养,用自身的行为感化、引导和教育学生。
其次,德育教育应把知识性、趣味性和思想性融为一体。在发挥课堂教育的同时,重视课外活动教育,坚持以愉快教育为主,寓教于乐,多组织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在活动中创设情景,把德育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要求,激起学生自身需要。
四、此外,还应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聋生自身的生理缺陷,使其对问题的认识带着较大的片面性、表面性和局限性,很难分辨真善美、假丑恶。他们即容易接受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影响,也容易接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法制观念淡薄,有的甚至不懂法。所以,在聋校高年级加强法制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学校应组织学生观看案例录象,用罪犯的案例进行反面教育,请民警同志到学校上专题法制课,组织学生到校外观看打击犯罪的现场会和宣判会;并与家长密切联系,学校与家长之间多做全面交流,通过实例激起家长对聋生品德的关注,让家长意识到忽略品德教育的可怕后果,指导家长从小处着手,共同确立教育目标,使学校及家长的教育达到内容与方法的统一。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综合各方面力量,使学生受到多渠道的正面教育,减少对学生的不良影响,力争德育的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