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事聋教与科研工作近五十年中,常常碰到一些看似合理,想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头的现象。现略举几件:
一、聋校入学新生经过测试,大体上是根据他们的听力损失程度和智力水平相接近的编班、分组进行教学。经过数年教与学的实践之后,同一班组之内,聋童的学习成绩,不仅不能按计划接近,却向高低两极分化,且越来越明显。原来认为是差的学生,反而高居原来认为是好的学生之上。
二、一个教师带一个班,随班数年,不论他的教学水平好或不好,也不管他是不是花了大力气进行课堂教学或个别辅导,这个班聋童的学习成绩始终难以拉近到较小范围之内,始终存在着学习成绩向两极分化的现象。
三、会说话的聋童,一般比不会说话的聋童学习要好一些。但是在会说话的聋童中,说得让别人听得懂的聋童,他的写作水平和学习能力却不见得比那此说得让别人听不懂的聋童好。
四、聋校语文教师在训练聋童发音、读唇和说话时,一般会不厌其烦地一遍、二遍……无数遍地矫正聋童的唇、音,以求聋童所发的音、所说的话,能让健全人听得清,听得懂,并能够唱出优美动听的歌曲。当别人向聋童讲话时,要求聋童读唇明义。
五、聋校课堂教学,一般仿照普校灌输知识,课堂讲授。即课堂上演示,讲授所用的教学时间很多,聋童自己动脑动手和用笔的时间太少。
六、家长和聋童自己都认为:上学只要识得几个字,写得出几句日常用语,学到一技之长,长大后能立足于社会,混口饭吃就行了。
七、在聋童的家庭中,除聋童自己外,再没有其他聋人,这个聋童的学习成绩比在家庭中还有其聋人的聋童为好。
八、在家长文化程度较高的家庭中生长的聋童,比在家长文化程度较差的家庭中生长的聋童的学习成绩要好些。
九、从毕业离校多年聋生反馈来的信息表明:去聋人较集中的单位(如福利保障性的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聋生,数年后,他们在聋校所学得的文化科学知识,如果与现在的生活、工作岗位没有多大联系,而又不继续补习文化和进修的话,逐年退步。而分散到健全人的单位去就业的聋童,数年后,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都大大地提高了。
十、纵视社会上学识较高的聋人,少数是在受完普通高等教育之后耳聋的,多数是自学或业余进修而得到较高的学识的。
初到聋校,看到这些现象,虽曾引起困惑,却没有往深处去想,更没有把这些现象贯串起来加以考虑。在聋校日子久,习以为常,既然大家都不去注意,就又何必去管它。退休在家纳福之后,不时有老同事、老同学串门,谈笑之间,叙叙旧事,结合今日聋人中所见所闻,议论一番。其中议题之一是聋校教出的聋童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祖国“四化”的需要,有的列举了本地聋人中的典型事迹,有的现身说法,有的拿解放前后,“文革”前后聋教育相互对照、印证。当然上面例举的几种现象也常被提及。虽然没有得出结论,但基本上达成共识,就是现在聋校的教育教学方法,不尽如人意,需要改革,需要继续求索。现在初步将大家的意见归纳为:
一、聋校教育要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聋教育的根本目标是全面改善和提高聋童的素质,培养合格的建设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如果聋校教育仅限在家长和聋童自己所希望的那样:学一技之长,混口饭吃。那就谈不上全中华民族素质的提高,也谈不上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二、要提高聋童对学习的正确认识,要把聋童从被动的“要我学习”的观念中解脱出来,使“我要学习”在聋童的头脑中生根开花。即变被动性地学习为主动性地学习,这是提高聋童学习成绩的主要动力。
三、要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结合国情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改革聋校的教学,特别是要改革语文教学。在改革语文教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改革其它学科的教学。
如何做到,限于能力,笔者不能提出全面、系统的方法,只能就自己的切身感受和综合一些志同道合者的意见,对改进聋校的教育教学方法初步提出几条措施,供有志者提出不同意见,相互砌磋。
一、要加强聋童的思想政治和道德行为的教育。即让聋童从小树立崇高的理想,在校内外养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情操和良好的生活、卫生等文明习惯。
二、正确运用“教学相长”这条规律。教与学既是对立面,也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整体,两者不能偏废,不能分离。在教学中不仅要培养聋童学习的积极性,变“要学习”为“我要学习”,而且要教会聋童正确的学习方法,逐步培养聋童在没有教师讲授或辅导的情况下,也能独立地自行学习,即自学,并形成习惯。特别要注意使聋童学会使用有助于学习的工具书,如字典、词典等等,逐步提高聋童的阅读能力,达到在没有指导或辅导下,也能独立阅读普通的书报,形成每天课余阅读课外出版读物的良好习惯,同时鼓励聋童动脑动手,坚持每天记日记,可以是记事、记笔记,也可以是摘抄书报、资料,这是帮助聋童学习的好方法。
三、聋童学口语、手语都不是学习的目的,而只是学习的手段,是通过口语、手语来学习文字,用文字即书面语来正确表达思想感情,达到人与人之间相互用书面语来交流的目的。因此,在教学时不宜喧宾夺主,要少用口语或手语,多用书面语。
四、正如上面所说,学口语只是学书面语的一个阶梯,学会口语并能做到话怎么说,笔就怎么写的境地,使句子和文章写得通顺了,学口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过分要求聋童说的话让健全人听得懂,这不是学口语的目的。例如笔者说的话,只有家中人和与笔者常见面交谈的人才听得懂,初次与笔者见面交谈的健全人,都以为笔者是从国外或他乡来的,他们听不懂,甚至认为笔者不会说话,是“哑巴”。可是,笔者自己说出来的话,自己知道说的是什么,并可以照着写句子或文章,写出的句子或文章可以与健全人无异。因之,就想到在教聋童学口语时,只能要求聋童们囫囵吞枣式地读课文,默读或朗读均可,要求在读的同时逐字逐词或逐句将所读的写出来。i不要求口齿清晰,别人听得清楚。当然,在经过较长时间训练和习惯之后,可以使聋童说出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用语让家长和教师听得懂,家长和说的日常用语也可以让聋童读唇明义。不过,这都不能对学口语的聋童作出正式要求,也不能以此来衡量聋童学习成绩的好坏。
五、健全儿童在初学说话和唱歌时,开始并不明白他所说或所唱歌词、句的真正意义。又如学习叫“爸爸”、“妈妈”,只能学其叫声,并从相貌、服装上认识谁是爸爸,谁是妈妈。并不明白爸爸、妈妈就是生我养我的人,当然也不知道父与子、母与女、或父与母的内涵了。教的人也不会当时向他详细的讲解,要讲解的话一时也讲不清,也只好让他自己在日常生活和父母亲的接触中慢慢地体会、领悟。笔者是七至八岁时得了脑膜炎才耳聋的。现在回忆起来,未聋前曾学了不少方块字(即《看图识字》,当时叫“字角”),学了不少儿歌,看了一些民间的“唱本”,也学会了不少教会的祈祷文(即《经书》),虽然对它们的字、词、句都认得、读得、唱得、写得,但它们的意思和所说的道理却不完全理解。又如学“九九表”和“珠算口诀”,老师教一句,笔者跟着学一句,直到滚瓜烂熟,并能照着口诀做乘除法和拨珠子,得出答数,终身照此应用,真是获益匪浅。可是当时却对口诀的内涵及其规律一点也不知道,这就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由此可见,聋校语文教学在课堂上要“精讲多练”,精可以理解为“简洁”和“少”,即“少而精”。在讲课时,只对生字,新词联系课文略加解释,要让聋童自己去查字典、词典,去读课文和背课文,并加以体会。绝对不能“举一反三”或“推而广之”背离课文大讲特讲,更不能“洋洋千言,离题万里”来占用教学时间。中低年级不要讲什么“同义词、近义词、反义词”,什么时代背景、文章结构、段落大意……全都不要讲。要强调默背默写全课,要强调句子的顺畅和不能写错别字,连标点符号也马虎不得。
六、要减轻初入学时聋童的负担。聋校的教学计划各学科的设置不仅不见比普教的教学计划减少,还增加了《语文初步》这门课程。事实上,初入学的聋童,除了教学计划规定的课业外,还得学习手语、“指语”和“双指语”,这些都是普教所没有的,特别是那些从未进过幼儿园、普校和远离父母在校寄宿的住校聋童,更是不堪其负,手忙脚乱,苦不堪言。
七、适当施行升留级制度,使那些自觉努力学习,学习成绩较好,自学能力较强的聋童可打破常规,越级升级。籍此引起反响和激励。
八、从总体来看,聋教是普教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学目的、要求等总的基本是相同的,所不同的是在聋童入学的最初几年对他们进行补偿教育。研究聋教就是研究如何对聋童进行有效的补偿,使之在得到一定程度补偿之后,能接受普通教育和专门(专业)教育。教材和教学形式、方法等的好与不好,就要看它是否可使聋童得到有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