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是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重点人群。正在举行的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四川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共九章47条,新增了13条,修改了34条,删去了22条,涉及残疾人经费、社保、康复、就业等方面内容。
明确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比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宗旨,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力度。《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要求,逐步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力度,提高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在总量中所占的比例。
记者了解到,目前,四川省还没有从地方立法的层面上解决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具体比例的问题。而广东、山西、重庆、甘肃、海南和云南等省市都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此进行了规定。
为此,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资金按照5%以上的比例用于残疾人体育事业;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留本级使用的资金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
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国务院关于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通知》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国家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地方政府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教职工编制标准。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多数市(州)特教生人均经费700多元,与普通义务教育学校700元基本相等,明显偏低。特殊教育对教学设施和教学器材的特殊性和专一性以及个性化教育教学有着特殊的要求,需要比普教投入更多的经费。
为此,修订草案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按照当地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3倍以上的标准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确保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需要。
加大重度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
针对特殊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修订草案从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两个方面加大了对残疾人的特殊社会救助的力度。一是为解决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或子女赡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核定,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二是为落实残疾人出行无障碍,保障残疾人有尊严的生活,修订草案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改造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对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应提供资助。”
三是为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
四是为残疾人机动车停放提供便利,修订草案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50个以下车位的公共停车场至少设置1个,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图为四川省绵阳市特殊教育学校的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