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卫琳 通讯员 梁哈榕) 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是满足残疾人最迫切需求的重要民生工程。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我市近日接连出台《厦门市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关于厦门市精神疾病患者医疗康复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项新政,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力度,提高我市残疾人生活质量。
听障儿童手术费及术前检查费
每人最高补助2万元
根据《方案》,每名受助听障儿童可获得1台基本型人工耳蜗产品(由市残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或委托中国残联全国统一招标采购),同时,其手术费及术前专项检查费用,按每人最高限额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不足2万元的,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补助)。受助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后,市残联还将根据情况为其转介相应机构,适时开展言语康复训练,康复训练费用按《厦门市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补助办法》的规定给予补助。
目前我市的人工耳蜗项目定点医院有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长庚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听障儿童经上述医院检查认为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的,填写《厦门市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康复救助申请表》,由定点医院评估推荐,市残联审批后可实施手术。
【提醒】
满足这三个条件可申请救助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听障儿童可申请此项救助:
厦门市户籍,有人工耳蜗植入需求;
0-10周岁听障儿童,或语后聋且持有《残疾人证》的11-17周岁在校学习的听障少年;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经定点医院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听觉器官发育正常,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可以实施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