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突破200万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崔元苑)记者日前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和备案人数持续增加。自2017年1月启动,截至2019年3月尾,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3万人次,医疗费用485.4亿元,基金付出285.1亿元,基金付出比例58.7%。
数据表现,截至2019年3月尾,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为16230家,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3580家,国家平台备案人数385万。基金付出超过1万元的76.7万人次,超过5万元的10.0万人次,超过10万元的1.7万人次。
2019年3月,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新增201家;下层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新增195家。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5万人次,环比增加70.8%;医疗费用48.7亿元,环比增加79.0%;基金付出28.3亿元,环比增加75.8%,基金付出比例58.0%;日均直接结算6614人次。职工及城乡居民医保单日结算峰值9857人次(3月18日),当日发生医疗费用2.5亿元,基金付出1.4亿元。
按政策规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手工报销仍实行参保地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
对于跨省就医相对集中的北京、广州两地高值医用耗材医保付出有关规定,国家医保局明确,在这些地区就医的外省参保人员直接结算时,北京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耗材采取小我先行负担一部分后,再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的办法。《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题目的关照》(京劳社医发〔2008〕111号)规定,小我先行负担比例为30%。《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人工器官报销标准有关题目的关照》(京人社医发〔2010〕170号)规定,对于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脏瓣膜、心脏起搏器等人工器官,采取最高付出限额纳入报销范围的办法。
广州市则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眼白内障摘除及人工晶体植入术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穗人社发﹝2014﹞2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人工耳蜗纳入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范围的关照》(穗人社发﹝2018)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发生的人工晶体材料费用,按不高于1800元/个的标准纳入统筹基金付出范围;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发生的吻合规定的人工耳蜗费用,按不高于76000元/个的标准纳入统筹基金付出范围。此外,广州市暂未对其他高值耗材制订相干的限价政策或付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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