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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为听障患儿实施人工耳蜗手术

(作者:李秀清   日期:2017年06月23日   加入收藏 )

中国甘肃网6月2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刘晓芳)6月22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发布《2017年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实施方案》,为100名贫困听障患儿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及言语康复。同时确定了项目救治对象筛选条件及标准,年龄为1至7岁,小龄优先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为: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发现新生儿中的听障患儿;筛选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为100名贫困听障患儿实施人工耳蜗手术及言语康复;对开展听力筛查、治疗的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对患儿家长进行培训;提升市县级听力诊断水平,逐步建立市县级听力诊断中心。

该项目由省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兰大二院具体实施。省卫生计生委负责人工耳蜗及相关设备招标,组织听力筛查及诊断相关培训,制定听力诊断中心标准,开展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兰大二院负责项目管理、听力筛查及诊断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工作,对确诊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进行救治、追访,对患儿家长开展术前、术后康复知识宣传及康复训练,指导市县级建立听力诊断中心。

筛选一般条件为:

一、在语前聋患者的选择标准方面:

  1. 年龄:1至7岁,小龄优先;

  2. 听力损失为重度聋以上、耳蜗发育适于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无脑性麻痹、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

  3. 医学检查无全麻及外科手术禁忌症;

  4. 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

  5. 家庭有人力及财力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或康复训练指导。

二、在语后聋患者的选择标准方面:

  1. 具有一定语言基础的语后聋患者;

  2. 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

  3. 助听器无效或效果很差;

  4. 开放短句识别率≦30%;

  5. 无手术禁忌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主观能动性;

  6. 对人工耳蜗有正确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并有家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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